首页 新闻资讯 行业动态 正文
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有哪些要求
时间:2016-04-13   来源: 包装前沿   阅读:4197次

投稿箱:

如果您有包装新产品、新材料或者包装行业、企业相关新闻稿件发表,或会议合作、展会合作,欢迎联系本网编辑部!
邮箱:3270059559@qq.com(期待您的邮件!)。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于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的规定主要包括:

  (1)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等级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安装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

  (2)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等材料,应当符合国家点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3)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农产品,应当按照农药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标识。

  (4)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附具检疫合格的标志、证明。

  (5)销售的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优质农产品标准的,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相应的农产品质量标志。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热线:020-85626447。
凡本网注明"来源:包装前沿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包装前沿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来源包装前沿网,http://www.pack168.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包装前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