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 政策法规 正文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批准发布
时间:2014-12-16   来源: 包装前沿   阅读:26808次

投稿箱:

如果您有包装新产品、新材料或者包装行业、企业相关新闻稿件发表,或会议合作、展会合作,欢迎联系本网编辑部!
邮箱:3270059559@qq.com(期待您的邮件!)。

  12月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14年第27号公告,批准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GB/T31268-2014)等234项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基本要求、设计结构要求、材质要求和成本要求等通用要求,适用于商品包装的设计和使用,将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的商品的包装,而对于包装的分类,如销售包装和运输包装,在标准中没有刻意去强调和划分。该标准的主要用途是在包装设计之初,提醒包装的设计者和使用者在防止过度包装方面应该注意和考虑的内容和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中“包装空隙率(interspace ratio)”的定义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中原有的定义有了一定的修改。原来的定义为“商品销售包装内不必要的空间体积与商品销售包装体积的比率”,该标准修改为“包装内去除内装物占有的空间容积与包装总容积的比率。”

  对该定义的修改主要基于以下两点考虑:其一,包装空隙率不仅仅是商品的销售包装,在运输包装中也有空隙率的问题;其二,“不必要”和“必要”的界定不易区分。

  商品过度包装危害极大,特别是在我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背景下,过度包装问题更为突出、更为严重,不仅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更造成了资源和能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等问题,同时也会助长企业的不正当竞争。我国经济发展的环境约束和资源约束决定了解决过度包装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希望《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的颁布实施能够有效遏制过度包装现象,让包装回归其本质。当然,关键还是要看标准的有效实施。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热线:020-85626447。
凡本网注明"来源:包装前沿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包装前沿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来源包装前沿网,http://www.pack168.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包装前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