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食品标识是非关税性贸易壁垒全球化的一个因素,同时它也是一个最重要的营销手段。在全球食品同质化现象日益鲜明的情况下,明确各国包装标签规定是最基本的行业要求。
农业生产者面临产品价格降低和市场周期缩短得双重困境。此外,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农业出口均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有很大比例。任何产品要想在全球的市场中具有竞争力,就必须达到进口国相关法规的要求;同时,还要满足这些国家消费者的要求。目前,许多国家的消费者对食品的生产过程都提出严格的要求,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等。消费者的意见变成了法规,已成为国内生产和国际贸易的主导因素。许多出口国认为此类纯属自由贸易的障碍,是一种非关税性贸易壁垒(NTBs)。非关税性贸易壁垒包含多种形式:包括购政府采购协定、标识及包装规定等。
全球食品同质化情况下必须明确各国包装标签规定
非关税性贸易壁垒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处于上升趋势,已成为世界贸易组织近几轮谈判中有关限制贸易方面最广为关注的话题。由于政府由直接的贸易立法转向出台各种行政规定,此类非关税性贸易壁垒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例如,在过去某个政治集团可能要求施加10%的关税,政府就直接制定相关的贸易法;而今政治集团则批准某些规定促使行政机构设置非关税性贸易壁垒。例如,规定要求应“保证消费者所购买的进口冷冻食品的安全性”,那么,政府的某个机构就会出台一系列法规,保证进入国境的冷冻食品的安全性。非关税性贸易壁垒就此产生。希望开辟出口市场的公司就必须使其产品满足这些强加的要求。
食品标识只是非关税性贸易壁垒全球化的一个因素,同时它也是一个最重要的营销手段。食品标识,无论是强制性的还是非强制性的,均用来区别同类产品的不同特性。这种区别可过通溢价为种植者、加工者和出口商带来经济利益。
加工过程型标识
近年来转基因食品的出现,化学制品的应用,疯牛病及其他由于食品引起的疾病等问题引起了一系列争论。因此,对加工过程型标识的审查尤为仔细。必须要指出的是,相对于信任特征而言,消费者更相信来自于公共职能部门和消费者权益组织的界定,而不是食品行业本身的界定。
美国环境保护局(EPA)对于食品应用的农药作了限制,制订了食品安全标准,其中规定施用在食品上的所有农药都必须做出无害安全保证。
有机食品标识
在美国一个倍受争议的标识就是有机认证标识。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要,经过认证的有机农田面积不断增加。美国农业部的最新估算表明,在1992-97年间,美国认证有机农田的数量翻了一番,已经达到130万英亩,而且还在不断增加。新近接受认证的有机产品的数量也在迅速增加,仅2000年上半年就已经推出了800种产品。作为权威部门,美国农业部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有机食品标准,于2002年实行。美国农业部授权某一认证组织对所有使用此标识的产品进行审核,保证其符合各项标准。
生态食品标识
在美国有一个广为人知的标识,这就是由食品联盟(TFA)颁发的生态食品标识。食品联盟总部在俄勒冈州,是非盈利性第三方认证型组织。食品联盟为太平洋西北地区的农场主提供市场激励机制,以促进多种可持续农业耕作法,比如减少或者不使用农药,水土保持,提供安全且公平的市场环境。在该激励机制下可以使用经过食品联盟批准的认证标识,在某些情况下它可带来近5%的额外收益。
公平贸易标识
公平贸易标识项目涉及到社会责任。制定这些标准的目的是保证农民出售的农产品可以得到合理的价格。到目前为止,美国公平贸易产品认证机构(TFUSA)一直在做咖啡的认证,从2002年开始做茶叶认证。要想得到该认证标识,咖啡的种植者必须是加入合作社的农民且得到了合理的最低售价。此外,要使用公平贸易标识,买方必须支付公平的价格且愿意支付占总额60%的预付款。美国公平贸易产品认证机构希望通过这些做法减少咖啡市场的波动对小农场主的影响。它认为公平交易是有力的、活跃的,替代型的经济模式。该模式从长期看可保护市场,具体内容包括提高小型农场主的自立能力以及在发展中国家保护生态环境,从而加强农村地区的实力。
害虫综合治理(IPM)
所谓害虫综合治理,是指在农业操作中一种有效的,环境友好的害虫治理方法。例如,种植者在使用农药之前监测庄稼及其受损情况。害虫综合治理项目在害虫生命周期及害虫与环境互动方面使用最新的综合信息,旨在通过最经济的手段管理虫害,使之对人类、财产和环境的危害降至最低程度。在农业领域中,高效率、低风险的害虫控制办法是人们的第一选择,比如使用信息素等生物杀虫剂干扰害虫交配,用机械控制法诱捕害虫或除草等。如果低风险的办法无效,那么才会使用其它灭虫法,比如在选定的目标区域喷洒杀虫剂等。在多数情况下,必须要考虑不同灭虫方法的成本。总体来讲,害虫综合治理并不是单一的控制虫害的方法,而是控制虫害的管理、评估,相关的决策和控制等一系列综合因素。
“海豚安全”金枪鱼标识
美国保护海豚的金枪鱼项目就是使用加工过程型标识的另一个例子。太平洋东部热带海岸海豚的死亡率很高,因此国会修订了“保护海生哺乳动物法”(MMPA),并且在1990年制定了相当受消费者欢迎的“海豚安全”金枪鱼标识。这个项目认定通过网住海豚来捕捉金枪鱼的做法是违法行为;但是墨西哥,委内瑞拉等几个拉美国家却认为这是在人为地设置贸易壁垒。
转基因食品标识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制定了一套自愿的程序,规定销售转基因食品或饲料的公司应通过此程序向该机构就安全及相关规定进行咨询。但是,最近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又提出一项新的建议,准备把该程序改为强制性规定。销售转基因食品或饲料的公司如准备推出生物工程类食品或饲料,则必须提前120天通知该机构,并且提供足够的数据和信息证明该产品与其同类的传统产品同样安全方可销售。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最近颁布了指导性方案,规定可以自愿用标识注明某一产品是否为转基因食品。该草案可以协助生产者保证标识的可信度,不会误导消费者。
营养和健康标识
1990年的《营养、标识和教育法案(NLEA)》将1973年由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制定的自愿标识系统做了多处重大修改。《营养、标识和教育法案》要求所有包装食品必须使用营养标签,而对于食品的健康声明有严格规定。然而,该政策使得生产者成本增加并最终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据估计,在今后20年中该法案将会使政府增加开支达1.63亿美元,而食品行业的开支则会增加14亿到23亿美元。家禽及家畜的肉类标识由美国农业部监管,健康声明主要由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控制,而广告声明则主要由联邦贸易委员会管理。联邦贸易委员会制定指导原则,要求诚信使用各种标识,对于滥用标识者追究法律责任。
激励性标识
激励性标识的例子之一是“已认证的安格斯牛肉”。1978年就推出了安格斯牛肉认证计划。该计划意在加强美国安格斯协会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牛肉制品注册机构与、牛肉制品生产者、牛肉制品包装者和牛肉制品分销者之间的联系,向消费者提供质量及口味俱佳的牛肉制品。今天,已认证的安格斯牛肉处是美国安格斯协会中的一个非营利性分支机构。目前,美国安格斯协会中有35,000多名成员是安格斯牛的饲养者,他们都致力于生产口感及鲜嫩程度均属一流的高品质牛肉制品。
地源性标识
原产国标识。美国2002年农业安全及农村投资法案(习惯上称其为2002年农业法案)是对美国1946年农产品营销法案的补充,新法案要求零售商必须告知消费者规定范围内商品的原产国。“规定范围内的商品”包含:经过分割的牛肉、羊肉和猪肉,碎牛肉、碎羊肉和碎猪肉,人工喂养的鱼和贝类海鲜,易腐烂的农产品及花生。易腐烂的农产品是指新鲜水果和蔬菜。2004年1月27号,布什总统签署了108-199号公众法,宣布在2006年9月30日之前,对“规定范围内的商品”暂不执行强制性的原产国标识,但野生及人工喂养的鱼和贝类海鲜除外。该法同时规定,项目的执行机构是美国农业部农产品营销服务局。
对原产国标识将带来的潜在影响,业界和生产者的看法不一致。业界认为相对于家禽等不需要标处原产国标识的商品而言,牛肉的价格显得很高;越来越多的零售商会倾向于销售包装好的肉类食品,因此店内加工成本也会提高。另外还有人担心使用原产国标识会对部分农场带来不利影响,因为农场主难以说清其圈养牲畜的来历。据称,若不能将自己的牛肉制品销售到超级市场,这些农场主就不得不将牛肉出口,或者销售到那些不受原产国标识影响的食品服务市场中去。而该法令的支持者宣称农场主最终会从原产国标识中获利,因为他们相信美国的消费者愿意为以美国为原产地的牛肉制品支付更高的价格。
“俄克拉荷马制造”标识。必须是在俄克拉荷马州生长、制造或加工的产品才有资格获得俄克拉荷马制造标识。生产者需要和俄克拉荷马州的农业局签订协议,再被收入到俄克拉荷马制造标识的名录中。俄克拉荷马州的农产品生产者均可免费享受此项服务。
目前全球化趋势日益普及、非关税贸易壁垒越来越强,因此,标识在农产品营销中的作用变得逐渐重要。食物标识,无论是自愿性的还是强制性的,均可区别产品特性,提高消费信任感。今天,大量各式各样的食品标识为消费者提供与食品相关的各种信息,其中某些信息的专业性极强。本文概述食品标识领域相关问题,分析了食品生产者、加工者及管理者所面临的各种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