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 行业动态 正文
山西食品用塑料制品不合格检出率为2.5%
时间:2016-02-24   来源: 包装前沿   阅读:4342次

投稿箱:

如果您有包装新产品、新材料或者包装行业、企业相关新闻稿件发表,或会议合作、展会合作,欢迎联系本网编辑部!
邮箱:3270059559@qq.com(期待您的邮件!)。

  据记者了解,山西省质监局日前组织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玻璃酒瓶、水性涂料、溶剂型油漆涂料、陶瓷砖、液压机械、溶解乙炔、新型墙体材料等8种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

  本次共对山西省24家企业生产的40个批次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39个批次,不合格1个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5%。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跌落性能不合格。密封性能和跌落性能是食品用包装容器的物理指标,直接反映了产品的实用性能质量的好坏。主要的影响因素是产品的原材料质量、填料、产品厚度、形状等等。在本次抽查中,由山西振欣塑业有限公司生产的360ml型食品包装用塑料瓶,其跌落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在检验过程中,检验用5个样品在1.8米高度自由跌落后底部或瓶盖处均破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反映的问题,各级质监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认真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省局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寄送至相关市质监局,由其依法做好后处理工作。各级质监部门要帮助不合格企业搞好整改,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要加大对生产、经销各环节的监管力度,严把质量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切实让消费者满意。要本着扶优治劣的原则,严格奖惩。对本次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合格的企业,要通过各种媒体和网络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对在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要给予公开通报、新闻曝光、整改复查、行政处罚等后处理措施,促使其尽快提高产品质量,杜绝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相关市局要将后处理情况及时报省局监督处。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热线:020-85626447。
凡本网注明"来源:包装前沿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包装前沿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来源包装前沿网,http://www.pack168.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包装前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