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本溪市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截至目前,全区共有27家食品生产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已全部完成《食品工业生产许可证》“qs”转换为“sc”的工作,成为我市首家同批次下放后完成《食品工业生产许可证》转换工作的单位。
这标志着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将在这些食品企业中正式启用,食品包装上的“qs”标识逐步被“sc”替代。
据该局食品科工作人员介绍,《办法》实施前,食品生产企业要按食品品种办理《食品工业生产许可证》,每一个品种都要对应一个《食品工业生产许可证》。办理时,提交的材料重复,时间也较长,最多为6个月才能获得许可证。
新版食品生产许可实施后,为了方便企业申请,新版许可办法对生产许可作了重大调整,将原有的按食品品种许可,调整为按照企业主体许可,将以前的一个企业多张证书,调整为一个企业一张证书,实行“一企一证”制度。证件只需在副页及明细表上详细标明种类,有效期也延长至五年。同时取消企业年检和年度报告制度,变为日常监管,极大方便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相关部门的管理。
对于消费者来说,最直观的改变是食品包装。过去的食品包装袋上均印有“qs”标志和12位阿拉伯数字编号,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由字母“sc”加上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看到上述两种许可编号,都可放心购买。因为带有“qs”标志的食品不会从市场上立刻消失,而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退出市场,这期间市场上带有“qs”标志老包装的食品和标有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食品会同时存在。不过,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标签以及“qs”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