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 行业动态 正文
环保失信 寸步难行!31部门严打失信企业
时间:2016-08-02   来源: 包装前沿   阅读:4210次

投稿箱:

如果您有包装新产品、新材料或者包装行业、企业相关新闻稿件发表,或会议合作、展会合作,欢迎联系本网编辑部!
邮箱:3270059559@qq.com(期待您的邮件!)。

  环保部、发改委等31个部门7月28日联合启动环保严重失信企业惩戒机制。今后,在环境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负责人,都将面临限制市场准入、限制融资等惩戒措施。

    14类环保失信行为

    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

    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

    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的;

    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等14种行为。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限制发行企业债券及公司债券;

    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推动各金融机构将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失信情况作为融资授信的参考等。

    同时,备忘录规定,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适用中央统战部等14个部门关于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有关规定的,不应推荐其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也不得评优表彰。

    一年后可更新失信记录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称,对于环保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要通过部门联合约束,但是也鼓励企业积极整改,如果企业一时被纳入失信的范围,实施惩戒后,进行了整改,也会对联合惩戒备忘录黑名单实行动态更新,一段时间内可移出黑名单。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热线:020-85626447。
凡本网注明"来源:包装前沿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包装前沿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来源包装前沿网,http://www.pack168.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包装前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