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天津力天医药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药品包装材料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品名和生产批号为:天津力天医药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741和160742、天津市宝德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3230901、大连荣华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RH-16032336、哈尔滨鹏程药用包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30009、上海丰毅印务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2601、江苏申凯包装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31410444、江苏瀚林药用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F20160606、江阴申隆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90762R(869476)、无锡市羊尖华强塑料彩印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3057、泰兴市恒源华康医药塑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220、安阳市华强包装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70601、四川中金医药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SP2016020053、西安怡诚医药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4043、西安吉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1277的聚酯/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不合格项目包括溶剂残留量、热合强度、鉴别、溶出物试验、阻隔性能(详见附件)。
二、对上述不合格产品,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