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研究制定并印发了《河南省2017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2017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河南省3609家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化工企业VOCs污染综合治理任务;机动车、加油站、汽车修理、餐饮油烟等行业VOCs排放得到有效治理,稳定达到国家控制标准和要求;依法依规加快整治取缔目前排查出的36600家“散乱污”企业,特别是涉及VOCs排放的小喷涂、小作坊、“黑加油站”等无组织排放企业。
其中,在需要完成污染综合治理任务的3609企业中,包装印刷企业涉及369家。方案对这些包装印刷企业明确提出了治理措施及治理要求,要求如下:
实施包装印刷行业VOCs综合整治。2017年6月30日前,河南省369家包装印刷企业必须完成达标治理,VOCs排放要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和《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1)强化废气收集与处理。对油墨、胶黏剂等有机原辅材料调配和使用等环节,要采取车间环境负压改造、安装高效集气装置等措施,加强废气收集,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70%以上;对转运、储存等环节,采取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在烘干环节,采取循环风烘干技术,减少废气排放。收集的废气要采取回收、焚烧等末端治理措施进行净化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源头控制。大力推广使用水性、大豆基、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和低VOCs含量的胶黏剂、清洁剂、润版液、洗车水、涂布液,低VOCs含量绿色原辅材料替代比例要达到30%以上,以企业产品产量和原辅材料进货单核实。
对于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及未能完成VOCs综合整治的企业,方案中也有明确指示:
对已完成VOCs治理的企业,要加强现场执法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偷排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对正在治理的企业,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依法依规实行停产治理,坚决杜绝无组织排放。
留给包装印刷企业已经时间不多了,名单上的这369家包装印刷企业,务必抓紧时间完成VOCs综合整治,否则或将面临停产的处罚。
河南省包装印刷企业VOCs治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