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 行业动态 正文
环保部回应“个别环评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行为”
时间:2017-09-28   来源: 包装前沿   阅读:4511次

投稿箱:

如果您有包装新产品、新材料或者包装行业、企业相关新闻稿件发表,或会议合作、展会合作,欢迎联系本网编辑部!
邮箱:3270059559@qq.com(期待您的邮件!)。

  9月27日电 据环保部宣传教育司官方微博消息,在今日环保部例行发布会上,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崔书红今日针对“一些环评单位只顾挣钱,如何确保其报告公正准确”提问时表示,针对个别环评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包括出租、出借环评资质的行为,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对环评质量不高的,弄虚作假的环评机构和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点击进入下一页

今日上午,环境保护部举行9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 图片来自: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官方微博

  会上,有记者问到,日前知乎上有个环评工作人员这样描述自己写的环评报告,“很多东西都是想当然的,很多数据都是虚假的”“每天的工作就是复制粘贴报告”,请问贵部如何看待一线环评人员认为环评报告与实践相互脱离的这种观点?还有网上传言称,有很多小的环评单位只顾挣钱,严重扰乱市场,请问如何确保第三方环评机构的公正准确?

  崔书红回应称,这个问题也是我们环评改革要解决的一个问题。环评工作总体来说是好的,但是在一些局部的区域还是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对环评造假,不管是从法律也好,从规章制度也好,我们态度都是非常明确的,对一切造假行为,我们都要进行严厉的处罚。

  崔书红表示,针对个别环评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包括出租、出借环评资质的行为,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一个是抓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的质量,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在受理和审批环境报告书和报告表过程严格把关,对那些胡编乱造、环评结论预测也不准确的报告书、报告表不予审批。同时对环评质量不高的,弄虚作假的环评机构和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崔书红称,另外我们加强对地方环保部门的指导,前面讲了我们建立四级联网的审批系统,通过四级联网的审批系统把各地审批项目的信息汇集到一个平台,我们叫做智慧环评监管平台,通过大数据,对这些项目环评的审批质量,以及报告书和报告表质量进行一次性校核,从中发现问题,加强指导和监督。

  三是对各类环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对故意弄虚作假的采取取消其资质、限期整改等处理。另外我们加强环评诚信体系建设,环保部网站有一个专栏,就是环评诚信体系建设,把不诚信的、恶意造假的这些机构和人员放到黑名单。

  崔书红称,刚才提到的第二个问题,在环评改革当中一些小的环评机构在市场上运作不规范,扰乱市场的问题,我们对这个问题也是高度重视的。大家知道环评是资质管理的,没有资质是不能在市场上承揽业务。但是也有一些企业在市场上利用他的资质恶意竞价、扰乱环评市场。因此我们对环评机构的管理也历来是严格的,一是我们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检查和抽查,我们去年对环评机构的市场行为进行过一次专门检查,今年正在开展,下半年还要进行,对市场行为进行整顿。

  二是2015年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还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都赋予了地方环保部门的监管和处罚权力,通过这些形成上下合力,对环评机构进行严格的管理。

  三是我们要加强责任追究,包括前面讲到的对环评质量低劣的编制机构和人员进行严肃的处理,另外加大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前面提到了诚信体系建设,2015年以来各级环保部门对362批环评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其中问题严重的14家环评机构被撤销、吊销了环评资质,2016年12月我部建立了一个系统,截止到目前记录了730余条诚信信息,其中环评机构不良诚信信息376条,环评工程师不良是329条,环评报告书的编制,报告表的编制是一种市场行为,我们通过诚信体系的建立,业主可以到诚信体系里面查询,对有劣迹的环评机构人员慎重选择。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热线:020-85626447。
凡本网注明"来源:包装前沿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包装前沿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来源包装前沿网,http://www.pack168.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包装前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