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全市环境执法系统持续加大查处力度,采取多种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高压态势,促进了全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据介绍,1至9月,全市环保部门共检查企业30986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095起并全部责令改正,其中立案处罚2018起,罚款7525万元,实施查封扣押和停产整治共128起,移送公安39起,实施按日连续处罚4起,曝光典型案例83家。现场检查企业数、查处违法行为数、立案罚款额度和移送公安案件数4项指标均比去年同期翻了一番多,执法力度实现质和量的突破。
市环境执法系统公布了一部分典型案例,部分企业因整改不力而被按日连续处罚,罚款金额超过百万元。2017年6月21日,青岛崂山玻璃有限公司生产用玻璃窑炉外排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超标,青岛市环保局崂山分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经执法人员依法定程序复查,发现该公司外排废气浓度依然超标。青岛市环保局崂山分局对该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依法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共计罚款人民币125万元。
8至9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东省期间,青岛市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现场核查组共出动核查人员1271人次,核查信访举报案件875件,并对全部案件进行了“回头看”,确保了每个案件查处到位,有力促进了全市环境质量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