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三亚崖城恒河包装制品厂因排放黑烟,被当地环保局实施连日计罚,处以罚款210万元。
当日,三亚市崖州区环境保护局向三亚崖城恒河包装制品厂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对其作出按日连续处罚:处罚款人民币210万元整。
据《决定书》显示,2018年,崖州区环境保护局多次接到大出水附近群众投诉称:三亚崖城恒河包装制品厂排放黑烟,影响居民生活环境。接到投诉后,崖州区环境保护局多次现场检查,并向该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然而该厂无视责改,继续排放大气污染物,2018年12月14日,崖州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检测公司对该厂锅炉大气排放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超标。2019年1月3日,崖州区环境保护局责令其停止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同时处罚款30万元整。
2019年1月10日,崖州区环保局对该厂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厂仍在排放大气污染物,检测结果显示仍然超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崖州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厂实施按日连续计罚,处罚款2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