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作出宁环罚﹝2023﹞15006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南京)官网载明:南京振羽印刷有限公司因废气直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南京振羽印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07日,注册地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工业集中区苏源大道129号,法定代表人为黄祖发。
近日从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获悉,苏州贝塔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6万元整(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3〕09第14号)。信息显示,苏州贝塔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违反产生VOCs生产活动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苏州贝塔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6万元整。